1、资质挂靠:指某承包商或制造商,自身不具备某承包或制造资质,以某一具备资质的承包商或制造商的名义对外承揽业务和投标。简单理解就是没有资质的承包商借用有资质的承包商企业名义从事招标或者制造资质;
挂靠承包商需向被挂靠的承包商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并需承担被挂靠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几个管理人员的工资。
2、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3、层层转包:该承包商或制造商自己并不想实际承担该项合同业务,而是转由其他承包商或制造商承担。其他承包商或转包商获得该项合同业务后,也并不想实际承担该项合同业务,继续向下转包。以此类推,就是层层转包。
4、人为肢解发包:指建设单位将本应由一个承包单位整体承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不同承包单位的行为。
国际上,将一个工程的各个部位发包给不同施工(或设计)单位,由各个单位分别完成工程的不同部位也是通行做法,并称之为“平行发包”,也即所称的“肢解发包”。
5、压级:招标时降低门槛要求,即对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降低,使得资质较低的承包人可以参与竞争。
6、压价:招标投标为一次性报价,定标后不得对报价进行实质性改变。部分招标人或业主,要求投标人完成投标报价后,继续降低投标报价,否则不予中标或进行刁难。
扩展资料:
《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在现实中,挂靠和转包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实际上很难界定,很多挂靠都是以转包或分包的形式出现的。
当前国内很多施工企业采取挂靠方式承接工程时,一般都会在投标前事先和挂靠方签订一份内部协议,约定挂靠方和被挂靠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的各自分工,一旦工程中标,则挂靠方和被挂靠企业再签订一个正式的转包合同(或名为分包合同)。
当然,这些协议都不会对外透露,一切都蒙在鼓里的业主方很难知悉,往往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后,业主方才发现其中的玄机,只能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通过庭审进一步查清相关事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挂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肢解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