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期不搬走,可以申请调委会调解。调解不成,起诉。只要不是打起来了,警察不会参与这样的纠纷。
----2、不属于敲诈,而是协议解除合同所提出的条件,尽管要求过高,也是民事纠纷。
----3、单方解除合同,应该是有法定理由的。目前,对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房东不接受,那么房客拒不搬走,事实上是以实际行动表示要继续履行合同,所以说,房东起诉的案由为要求解除合同。像这类案件,如果房东拿不出充足的理由,法院是不会判决合同解除的。
参考法条:《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