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纠察的条件:
入伍所在部队有纠察队的编制,身高体型要标准,180+CM,不能过瘦过胖,五官端正,应具备军人应有的形象和气质,精干利落。
一般纠察都是由机关警卫连(中队)的士兵担任,轮流出勤,而且纠察一般都是在重大节假日才会在街面出现,只要不在机关警卫连服役,一般不太可能当纠察。
纠察员属于军人。
当纠察应该具备:有较强的沟通应变能力,过硬的军事素质。
扩展资料:
纠察员属于军人。它的职责是监察军车,社会上其它车辆不在其管理范围之内。纠察员隶属于警备司令部。因为职责范围和分工不同,纠察员不会与交警发生冲突。如果军车违背交通规则,交警要将违规车辆交纠察(或部队相关部门)处理,不能擅自扣车、扣人或罚款。
现今我军警备纠察工作的各级领导机构。当前,我军警备纠察工作的主要业务领导机构是: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下属的军务部内的队务局,编制有‘全军警备工作办公室’。它主要负责统领全军警备纠察工作的业务建设和开展,同时也包括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备纠察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
(二)各军区司令部下属的军务部内的队务处中设有本军区范围内的‘警备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军事行政辖区内的警备工作。
(三)卫戍区、各警备区和省级军区(三者为正军职单位)司令部内设有军务处(也有的叫军务动员处,但在警备工作上,对地方和其它军队系统,统一称警备处),它主要在军区警备业务管理机构领导下,负责本军事行政辖区内具体的警备纠察业务工作。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总部和军区一级的警备工作机构中,只有办公机构而没有实际的警备纠察分队,只有省级军区一级才专门编制有,专职从事警备纠察工作的专业分队(即:某某地区警备司令部的警备纠察连)。
(四)部分军分区、警备区(二者均为正师职单位)的司令部内设有军务科(有的叫军务动员科,在警备工作上,对地方和其它军队系统,统一称警备科),它主要在上级省级军区的警备业务管理机构领导下,完成本军事行政辖区内具体的警备纠察业务工作,一般军分区或警备区编制有一个专职的警备纠察排。
(五)武装警察部队的警察纠察工作,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警务部下属的队务处内的警备工作办公室负责。武警部队没有编制有专职的警备纠察分队,武警总部的警备纠察兵力是临时由武警总部指定其下属的直属部队,中的某一个分队来担任总部的警备纠察分队。各省级总队司令部的警务处(对地方和其它武警系统单位称警备处)内设有警备工作办公室,也没有专职编制警备纠察中队(一般也是由本总队内部,指定某个支队或直属分队中的某个中队临时担任该项任务)。
*注:在某些个别地区,纠人与纠车是分工的,比如“纠察”纠人,“军车监理”纠车,纠察有两种,一种是军区纠察,另外一种是权力最大的三军纠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纠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