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1、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四条: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解除抵押登记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
3、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扩展资料:
2019年6月1日起,我国开始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这是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的。目前,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抵押合同等材料,群众和企业反映提交资料多,特别是每笔业务均提交银行等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
为此,公安部针对症结所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这次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后,资料更精简。
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备案后,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仅可以使用实物印章,也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中国6月1日起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