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坐者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开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司机和乘客开门下车时,都有注意义务。另外,出租车、网约车作为运营车辆,有义务提醒乘客注意下车安全,例如要求乘客一律从右侧下车,或者注意后方情况,慢慢打开右侧车门等,如果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司机也要承担者游部分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于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法规,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首枝销施行。共计搭哗8章115条。
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国务院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