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认为,激光治疗近视眼能不做的,尽量不要做,一定要做的也不要临时“抱佛脚”。 为确保安全和有效,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眼要求患者术前屈光状态稳定,矫正视力达到0.5以上。据此,接受手术的最佳年龄应该在25岁至35岁,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正处于身体生长期,眼睛屈光度不稳定,若盲目接受手术,一二年后视力极有可能回退,严重影响预期的疗效,功败垂成.
另外,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眼最早是1985年美国医生开始在临床应用的,近年来发展迅速,九十年代初传入中国,从临床应用到现在也不过短短21年的技术,要看出有没有后遗症还要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进行观察.
手术之后,可以碰水也可以游泳,对日常生活并无大碍.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选择隐形眼镜,至少不会发生大问题,在以后,经过科学论证,实践的检验证明激光治疗没有问题的话才考虑用此方法.在手术的过程中和手术之后容易出现以下并发症:
1、角膜瓣偏离中心,角膜瓣对位不良,角膜瓣皱褶,角膜层间碎屑或血液残留;
2、激光切削偏离中心,角膜刀切穿角膜;
3、术后终生性眩光和眩目:在高度数近视较多见,看东西时有光晕;
4、欠矫或过矫:此种情况出现将要再次手术,再次手术后效果不很理想;
5、视力反弹:特别对高度近视的患者,术后几年视力开始下降;
6、最佳矫正视力下降:做手术后达不到配眼镜时所能达到的视力;
7、阅读困难,干眼症,角膜敏感性下降,疼痛;
8、不规则散光:几乎所有病人在术后有不同程度的不规则散光。
9、角膜感染,弥漫性层间角膜炎,角膜中心岛的形成:
10、角膜周边变性或瘢痕的形成,角膜中心色素沉着。
激光治疗近视及其后遗症激光治疗近视,目前成为许多想“摘掉眼镜”的人所推崇的方法,不过,在做这个手术前,可要注意它可能带来的后遗症。
目前激光治疗的方法多采用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PRK)及准感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削术(LASIK)。在眼的屈光系统中,角膜的屈光力占全部屈光力的 70%,角膜屈光力的轻度改变即能明显影响近视的度数。PRK及LASIK两种手术正是通过切削中央角膜,使之变薄而降低其屈光力来达到矫正近视目的的。 PRK多应用于治疗中低度近视,但由于破坏了角膜的正常解剖结构,术后可出现角膜上皮下雾状浑浊、青光眼或高眼压、眩光和回退等并发症。LASIK可以保持前部角膜组织的正常解剖结构,能够减轻术后角膜组织愈合反应所引起的上皮下浑浊和屈光回退,预后性较好,术后恢复和稳定性也较好,适合于中高度近视和近视散光的治疗。但LASIK也可能出现并发症,如感染、欠矫或过矫、角膜穿透、医源性角膜散光、继发性圆锥角膜、角膜瓣不规则、眩光等等。这些并发症如果及时发现并处理得当,大部分不会留下后遗症,也不会影响疗效。但是有些并发症确实妨碍视力恢复,比如术前近视术后过矫成高度近视;或术前无散光,术后成为高度散光等等。如果手术致存留的角膜太薄,则无法采用再次手术予以补救。又如,术中角膜穿透或术后继发严重的圆锥角膜,都可能令患者不得不接收角膜移植手术,给患者带来新的麻烦。
而且,眼部激光手术对年龄也有要求。若年龄小于18岁则不适合做,因为18岁以下者眼球未发育完全,屈光状态尚未稳定,故手术效果也不稳定。若盲目接受手术,一两年后视力极有可能回退。因此,两种手术均要求患者年龄在18~55岁之间,近视度数稳定2年以上。最佳手术的年龄是25岁至30岁。严重干眼病、突眼症及眼睑关闭不全、青光眼、单眼患者等是手术的绝对禁忌症。由于术后可能出现眩光的现象,所以司机等特殊职业者,需要慎重考虑手术。即使通过手术取得了良好的裸眼视力,也要定期检查眼底及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