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教务主任、教导主任、年级组长、各科教研组长、班主任、团总支书记等。
在中国,校长和副校长、书记和副书记属于决策层人员,即学校领导者,但是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只设一名校长和一名书记,将各部门主任也吸纳进决策层,因此在这些学校主任习惯上也被认为是学校领导者。狭义的学校领导者是校长。
扩展资料
教导主任在中国大多中、小学校里设立的主管教育教学日常事务,负责落实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并直接向校长负责和汇报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课程设置和相关要求编制该校教学计划,分配课程,并招聘学校中层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如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备课组长等),确保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其任职的实绩和考核主要通过上级教育部门的统考成绩来说明。由于校长负责制的制约,教导主任的工作,往往只是传达和执行校长的管理意志,成为校长的执行工具和传声筒,因而缺乏创新,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师范学校和中学设教导处。专科学校仍称教务处。教务主任主要职责是计划、组织、督导、检查全校各科及各教研组的教学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导主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务主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校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