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派出所随便抓人,怎么告他们?

2020-08-28 社会 81阅读
从你的表述来看,你朋友的父亲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完全是合法的。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主要证据是看被伤害者经鉴定是否构成轻伤以上,而不是住了多少天院,化了多少钱。在我国伤情分为重伤、轻伤和及轻微伤,重伤和轻伤就构成伤害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轻微伤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需要负治安行政责任。刑事案件的审批权限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而非派出所;治安案件给予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上罚款,审批权限也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本案中派出所所长是无权关押一个人到看守所的,更不要说几个星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是可以刑事拘留的,这不需要检察机关批准,这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逮捕,如果拘留羁押期满,经检察院批准,才能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所谓跨区逮捕,是你理解错了,实际是异地传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异地传唤时,须持《介绍信》、《警察证》及《传唤证》或《拘留证》,经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办案单位就可以实行异地传唤,这也不需要检察院批准。
如果你们还觉得公安机关处理不公,可以到办案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或检察院投诉,相信法律会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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