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变成简体字的规则

2020-10-12 文化 214阅读
汉字简化的原则是:“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那种“简体字是共产党发明的”、“简体字是郭沫若等人造出来的”的笑谈,不过是国民党的宣传。汉字简化的方法是以钱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为基础的,共有七种:
1、采用比画简单的古字。如“从”、“众”、“礼”、“无”、“尘”、“云”等等,这些字都见于《说文解字》,比繁体字更符合“六书”,有的繁体字反而是写错了的(参见方舟子《字源和汉字简化》一文)。
2、草书楷化。如“专”、“东”、“汤”、“乐”、“当”、“买”、“农”、“孙”、“为”等。
3、用简单的符号代替复杂的偏旁。如“鸡”、“观”、“戏”、“邓”、“难”、“欢”、“区”、“岁”、“罗”、“刘”、“齐”等。
4、仅保留原字的有特征的部份。如“声”、“习”、“县”、“医”、“务”、“广”、“条”、“凿”等。
5、原来的形声字改换简单的声旁。如“辽”、“迁”、“邮”、“阶”、“运”、“远”、“扰”、“犹”、“惊”、“护”等。
6、保留原字轮廓。比如“龟”、“虑”、“爱”等。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同音字合并为简单的那个字。比如“里程”的“里”和“里面”的“里”合并,“面孔”的“面”和“面条”的“面”合并,“皇后”的“后”和“以后”的“后”合并,“忧郁”的“郁”和“郁郁葱葱”的“郁”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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