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秋季学期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银行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10月初)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学院初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复查,中国银行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办理流程(具体以当年学校资助管理部门/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每年开学初(10月)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镇以上、街道民政部门或高中等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要求当年出具)。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贷款授权书);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复印件;
①学院初审→校学生资助中心复查、盖章后送交银行→②银行审批→③银行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④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具体操作流程以当年学校要求为准)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参考资料:助学贷款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