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www.sda.gov.cn/WS01/CL0001/
2、点击页面上方,中间位置的“许可服务”版块。
3、进入后找到左下方,”网上办事“版块,点击”更多“进入。
4、中间位置,找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点击进入。
5、输入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产品,点确认,如果经过备案的企业/产品就会在下面显示了。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调整化妆品备案管理。
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对于不依照规定履行产品上市前信息报备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