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户口,离婚了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吗

2020-06-13 社会 171阅读
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
(一)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 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三) 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 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 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 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三) 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 户口已迁出的;
(五)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户为单位,在城市规划及规划控制范围内,每户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其它范围不超过167平方米。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