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法是允许私人借贷存在,因此,网贷本身并不全面违法,而坊间传闻的“2018年网贷是不用还了”真相其实是这样子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
(1)年利率低于24%的,法院会支持
(2)年利率高于24%,低于36%,法院不会支持,但借款人愿意给多出24%的利息,法院也不阻止。
(3)年利率高于36%,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当然无效,即借款人如果给了超过36%的利息,他可以要回来,这时法院也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