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苏州大学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10个硕士点,1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点,工程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MPA、MBA、MPH、农业推广、临床医学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在校研究生突破12000人,在全国地方性高校中名列前茅。
一、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法律硕士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一致;英语和专业综合考试实行全国联考。
三、招生限额:200人。
四、学制、学习方式、培养费
1、学制:3年
2、学习方式:面授与自学相结合。
五、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考试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