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

2020-05-16 综合 133阅读

多年以后,面对监狱的大铁门,刑满释放人员赵二狗将会回想起他和几个狐朋狗友前往美食一条街的那个不是太遥远的下午。那个下午非常炎热,白花花的太阳晃得狗都不敢睁眼,夏蝉趴在树上懒洋洋地相互吐槽着,吹嘘着自己的几年地下生活是多么惊心动魄。花光口袋里最后一张毛爷爷的赵二狗想起了收保护费这一传统活计,决定邀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去美食一条街“革命”……
当然,这是个尚未开始的故事。但如果有人想效仿故事的主人公“革命”,最终的结局也将差不多,而且这种“革命”行为在重庆市将会进去得更快。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因为近日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对于这种搞事的地痞流氓将是严惩不贷。
差不多这种感觉,感受下吧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重庆的民营企业发展势头相当良好。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重庆民营经济增加值占该市GDP的49.9%、企业纳税占64.8%,民营经济解决了当地90%的城镇就业,对重庆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9.2%。
但迅速的发展也不能掩盖存在的问题。民营经济在产业结构、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包含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行政管理、严打违法犯罪、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保障监督等五个方面,具体条款就是下面这副密密麻麻的图片上。
为此,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在企业家代表和媒体记者面前郑重承诺,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市公安机关将做到服务好不干扰,帮好忙不添乱,多设路标不设路障,切实做到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这次出台的政策有30条之多,对于很少接触政府文件的小伙伴们读起来可能会比较吃力,通读一遍后仍处于懵逼的状态。对此,我觉得可以选取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大致解读一番,看看这次出台的规定到底带来了那些变化。
先说创新服务方式方面。根据本次规定,因紧急商务活动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提供24小时急事急办服务。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场子大了,国内国外都混得是风生水起,出国办事如同家常便饭。不过如果遇到外国客户临时要求出境商务见面,就时常会遇到签注过期的问题。
对于这种与外国客户面基不成、交流不畅而导致订单流失的问题,民营企业管理者经常是“怎么,刚刚我又损失好几个亿”的感觉。现在根据规定,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可以申请24小时紧急办理,再也不会为签证签注的事大费周章了。出境的便利则更加方便了企业灵活开展业务,有利于企业经济面向国外的发展。
消防管理也曾是令民营企业非常头疼的问题。消防安全大于天,为了保证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对消防的把关很是严格,很多民营企业都因为消防出过问题,要么是公司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不合格不准开业,要么是消防检查时被发现违反《消防法》被处罚。其实很多民营企业对消防管理也是一脸懵逼,不知道如何才能搞好,所以跑了很多冤枉路,学费也交得不少。
新出炉的《30条》表示,民营企业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时,公安消防部门能够自行核查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等合法身份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以及部分前置消防许可文件,企业可不再提交。分类制作消防审批申报资料告知清单和示范样本,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相关措施既减少了证明文件的提交,又一次性告知清楚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确实是解民营企业之所难……
好吧,我承认上面的内容已触及到了我的知识盲区,是重庆南方阻燃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吴政菊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的这段话,对于我这种知道分子,当然是选择相信她啦~~~
再来说说打击违法犯罪方面。
“和顺一门有百福,平安二字值千金”。不管是开公司办厂的民营企业老板,还是开店做买卖的私营业主,对这句对联无不是感同身受。开门营业但求财源广进,没人来捣乱当然最好。自先秦时期贵族整治礼崩乐坏后,地痞流氓这一职业应运而生。从秦汉时期的闾巷少年、轻薄少年到明清时期的土棍、喇棍各种棍,地痞流氓自始至终在360行中站稳着脚跟,从事着各种偷鸡摸狗的营生,收保护费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赵二狗们”,只要不给他们孝敬钱,隔三差五就来捣乱,把你整得鸡飞蛋打尚不至于,鸡飞狗跳还是没问题的。事后苦于没啥证据,公安机关也不好处理,而且每次违法犯罪轻微,也拿他做不了什么,进局子两天就出来了,虽然年年都打击不断,但总是无法根除。这些家伙如同明星身后的脑残粉,撵都撵不走,民营企业和私营业主对他们可以说是又恨又怕。“赵二狗们”到是快然自足,有诗为证:
为了解决这些顽如脚气的家伙,《30条》明确规定,严厉查处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这些进行寻衅滋事的地痞流氓露头就打,对他们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集腋成裘,依法依规送进去一批吃牢饭,治安环境就会大变样。一个更加清洁的治安环境,是所有商家的愿望,通过落实《30条》,这愿望也成了理所当然的现实咯。
当然,对聚众斗殴、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处理起来也是绝不含糊,有以上想法的朋友们也尽可洗洗睡了。
同时,《30条》也规定,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处理因债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尽量避免对企业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这么大一串文字总结起来就一句话:我执我的法,你做你的事,不干扰你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只要不违法犯罪,你爱咋咋地。
光说不练假把式,规定出来了,督促落实很重要。《30条》也明确了强化保障监督的办法。为保障30条服务措施能有效运行,公安部门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警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征求工作建议、研究解决问题。这种既要埋头拉车、又要抬头看路的做法一出台就深得民营企业好评。
公安机关不是完人集团,不能百分百保证自己不出纰漏,对于各种自身违章的处理措施,《30条》里也写得非常清楚。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安民警,先行停止执行职务,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民营企业投诉反映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好吧,这还真是严格呢,我准备大写一个服字。
以上就是《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部分内容的非权威性解读,相信你也了解得够清楚了吧。怎样,和你的工作、生活是否息息相关?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开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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