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全面转变预算管理意识。对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而言,首先需要深入学习政府在企业财会管理方面的各项政策方针,积极走访优秀保险公司,借助于直观财务数据改善对预算管理重要价值的认识。在此前提下号召下属各个部门的管理人员深入学习,聘请国内外的专家提供预算管理培训。对人寿保险公司的广大工作人员来说,管理人员可以借助于内部征文、网络报刊以及横幅漫画等形式加以普及,在意识层面为预算管理实施奠定良好条件。
第二,制定合理预算绩效目标。人寿保险公司各个分支机构预算绩效的目标制定方面需要应坚持下列的原则。战略性原则,也就是各个单位绩效目标需要时刻同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保持一致,防止出现重视短期效益而忽视长期发展的问题。市场导向性的原则,也就是目标制定需要充分考量市场变化状况,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反应,深入了解客户的要求,全面提供满足客户预期的服务,在一定水平上顺应市场环境改变。权责对等原则,各个部门需要在公司发展的过程当中承担何种职责,就需要制定相应目标。价值创造原则,人寿保险企业一方面也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要尽可能创造社会价值,为客户以及员工创造价值。可行性原则,各个单位的目标制定过程当中需要从可行性角度出发。
第三,采用科学预算编制方法。在设置预算组织机构方面,应当由总公司设置预算委员会,将总公司的财务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下属部门的管理人员纳入其中,统筹预算管理工作。分公司则需要设置预算编制小组,各个科室的核算工作人员作为核心,根据上下结合以及横向协调的原则,由总公司设定目标,不同的分支机构在了解地区保险市场的基础下,根据制定的目标编制方案,认真评估方案是否可行,并根据方案内容来编制具体预算。因为预算支出过程中会对重点项目以及新市场开发倾斜,这就需要在编制预算的时候做好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做好不同单位之间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各个单位发生矛盾,团结各个部门为人寿保险公司的发展而共同努力。
第四,重视预算执行监督工作。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以及绩效动态考核机制,其中绩效评价报告需要包括绩效执行状况、执行差异分析以及缩小差异的对策等内容。借助于定期提交绩效评估报告来实现动态监管,确保执行主体以及各级工作人员及时沟通,让管理人员对目标执行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控,对已经发生的预算偏差,各个单位需要及时查明影响因素并且做出反应,最大程度降低损失。除此之外,人寿保险公司应当设置预算执行委员会制度以及预算调整听证制度,将执行委员会当作公司内部的判决机构,对于偏离经营方针、进度不达标以及重大举措不够到位等问题要追究到具体的工作人员,严格根据公司的内部管理条例加以惩处。对于可能发生的各个部门预算调整问题,应当及时通过调整听证会来深入分析调整的理由与依据,从而统筹预算调整的可行性并制定调整方案。
综上所述,人寿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一方面可以体现未来一定阶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人寿保险公司需要在规范制度的同时,强化财务预算编制以及预算差异分析,将财务预算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从而推动人寿保险公司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