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宪法保障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漏弊毁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公民的住宅权利不受侵犯是指公民起居的住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以保障公民的安定生活、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司法机关执行公务时,依法进入公民住宅或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是法律允许的。
扩展资料:
公民居住、生活卜没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公民的居住、私生活及个人家庭财产的保存,一般要在住宅中进行,有的公民还要在住宅中进行社会性的工作和劳动。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又称身体自由。
《中返备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犯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机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