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及时补登或咨询当地相关办公人员。
原则上新农合登记是在住院后24小时之内,星期六星期天可以顺延,特殊情况没有登记上的,应该及时去补登,最晚不超过三天。
每个地方的要求政策都不一样,建议工作日尽早去新农合登记。仔细和办公人员说明情况,态度端正,及时登记。
新农合报销时间:
新农合的报销时间有规定,应当从出院当天算起三个月之内有效。
新农合报销时间一般没有制度或法律性质的规定。
按惯例在本县住院报销半个月之内,县外病历或县内数额较大需要经县新农合部门审批的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外伤报销需要经调查核实的一般在3个月之内。
扩展资料:
东兴区新农合报销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费用补偿方式 :
参合农民在村、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经就诊医疗机构专职人员审核,参合农民签字确认后立即补偿。
2、市内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方式:
参合农民就医时,首诊应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因病情需要,由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上级定点医院治疗。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农民垫付。
在出院时病员凭住院发票、出院证、病情证明、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单、本人的《医疗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持相关证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在就诊医院新农合补偿窗口直接报销。
3、区外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方式:
在外地务工、探亲等人员患病,也应做到基层(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首诊,并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参合地属地管理原则向户口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登记备案。
出院后凭务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居住证明或探亲证明(亲属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住院结算发票(报销联)、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公章)、参合医疗卡、患者和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办理新农合补偿。
在外市级(含市级)以上医院住院参合患者需提供基层首诊医疗机构住院相关资料或转院证明;未按规定向户口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备案和未执行转诊的患者所发生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新农合报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