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
2、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
3、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
4、太尉。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
5、越骑校尉。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
6、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
7、史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
8、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
9、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
10、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
11、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
12、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
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
14、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
15、知州。地方行政长官。
16、知县。地方行政长官。
17、通判。府之副职。
18、兵马指挥。明清兵马司主官。
19、推官。掌刑名,赞计典。
20、都事。掌出纳文移。
21、给事中。皇帝禁中寄禄官。
22、经历。部委所属机构主官。
23、行人。供差遣出使。
24、典宝。协司宝掌玉玺。
25、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
26、主薄。掌钱粮、户籍。
27、检校。代理官职。
28、教授。府掌训导考核学生。
29、教谕。县掌教学。
30、训导。掌协助同级学官教育所属生员。
31、税课大使。掌县税务事务。
32、吏目。州之属官,掌刑狱及官属事务。
33、总镇。镇守地方的高级武官。
34、参将。镇守地方的统兵官,分守各路。
35、游击。位参将之下,掌率兵防御。
36、都司。位游击之下,掌防汛军政。
37、州同。州之佐官。
38、巡检。掌地方治安之官。
39、侍郎。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
40、典籍官。掌官府书录图籍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