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五十米跑占20分,立定跳远占10分。
每标准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满分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最高加分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扩展资料: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