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你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有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选择要求继续上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的工资。
三、对以上问题发生纠纷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经过协商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