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省公安厅交管局通知精神:1、自2015年7月1日起试运行,杭州注册登记除大型客车及校车外的车辆(省内其他地区注册车辆类同)在无违章、无事故情况下,车辆所有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行驶证原件、机动车交强险凭证副本原件、车船税交纳凭证、无需办理委托书可在省内任一具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在本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并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省内任一免检核发窗口免费直接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时,机动车所有人需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提供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单位车辆提供加盖公章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