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保险1万”一般是指保险金额为1万元的乘客座位责任险,即:车上除驾驶座以外的每个座位的保额分别为1万元,若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伤亡,从而产生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如果本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会根据在事故中所负责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最高赔偿额度为1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驾驶员紧急刹车造成本车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是因为车与车发生了碰撞导致乘客的意外伤害,乘客座位责任险才会承担赔偿责任。
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种保险类型。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持有效客票乘坐商业客运大众交通工具的乘客,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便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 意外伤残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商业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按照本条第二款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应当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商业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