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大多数地区可以当即领取。
法律依据: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拓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
5、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6、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