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 崇安寺街道劳动保障所 解放西路369号崇安大厦3楼 电话 82705213
梁溪区 广瑞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广丰三村114号 电话 82456140
滨湖区 河埒街道劳动保障所 万达广场万千巷1号 电话 85813241
滨湖区 蠡湖街道劳动保障所 蠡湖大道168号(蠡湖大厦1楼) 电话 66002879
新吴区 旺庄街道劳动保障所 机场路111号 电话 85297079
新吴区 江溪街道劳动保障所 叙康路290号二楼 电话 82120437
新吴区 硕放街道劳动保障所 硕放镇文化中心二楼 电话 85308113
锡山区 东亭街道劳动保障所 锡沪东路58号 电话 88250310
惠山区 阳山街道劳动保障所 阳山胜利路(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83052332
惠山区 石塘湾社区 石塘湾石狮西路葑溪园 电话 82238268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第二条
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以下简称发卡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的注册审批程序:
(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为被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分配社会保障卡发行机构标识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
(四)发卡地区若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卡内文件结构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批。若变更供卡厂商和产品、扩大发卡人群、增加拟发卡数量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参考资料:无锡市政府网——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无锡申领服务网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