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在2014精神病院自杀怎样赔偿

2022-08-03 社会 84阅读
精神病医院与病人家属签订A类住院合同书,并接收邱某住院治疗后,已与患者之间形成医疗合同关系。医院在与家属签订的住院合同书中虽约定“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权不发生转移,仍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医院不承担监护义务”,但该条免除医院责任、加重患者一方责任的规定为格式条款,应为无效。由于被告某精神病医院管理上的不作为与邱某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对邱某死亡后果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鉴于邱某从门诊楼坠落前由其家属陪护的实际,故可以相应减轻医院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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