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三万是按3%税费计算。
比如30000销售额[30900÷(1+3%)=30000],总金额是30902元,交纳增值税则为30902÷(1+3%)×3%=900.06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
特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扩展资料
销货方按规定开具发票要求:
1、卖方在使用整张发票前, 要仔细检查是否有丢失的页面、错误号、发票没有发票监管章或印刷不清楚, 如发现问题应提交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2、整个发票应按数字顺序填写, 填写项目齐全, 内容真实, 笔迹清晰, 所有时间复制、打印、内容完全相同。填写的发票不得涂改、补付、撕破。
3、开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 按条形图列支, 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 不得拆掉发票的使用, 也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写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在经营活动的情况下, 必须开具发票, 确认营业所得, 不得有任何业务开具发票。
5、卖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 不得买卖、出借、转让或发发代理人。
6、卖方使用电脑开具发票的, 应当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使用由税务机关统一监督的机外发票, 签发后的存根将按照序列号约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