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资助减免。
以湖北工业大学为例:
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含2018年12月份退役),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后考入我校全日制学生。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服役期间参加高考的学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也不享受此项资助。
资助标准和程序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首次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或之前未提供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的申请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