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1、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国家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障农民的权益。
2、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3、以江西省余江县中童镇为例,被征地农民参保条件为:
(1)人均不足0.3亩(以村小组为单位);
(2)年满16周岁村民,被征地时户口在当地。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方可参保。符合条件的村民可到中童镇失地养老保险窗口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经验证核实后,可按相对应的档次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待退休后即可领取保障金。
扩展资料:
根据政策,湖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
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下(59至16周岁)的人员,年龄每降低1岁,补偿标准按全额补偿的1%递减。湖北省人社厅副厅长高忻表示,该补偿标准参考了国内同等城市的标准,和以往相比,补偿标准有所提高,在国内处于中上游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购买失地养老保险的政策 了解一下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北失地农民将获养老保险补偿 首次全省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