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或行政单位账户撤销销户时的会计分录:
借:暂付款(其它应收款)——国库支付中心
贷:银行存款
二、按规定程序用款时的会计分录:
1、直接支付: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暂付款(其它应收款)国库支付中心
2、授权支付:
(1)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项存款)
贷:暂付款(其它应收款)——国库支付中心
(2)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项存款)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
贷: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项存款)
或者: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项存款)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