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算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以西安市为例,依据《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灵活就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
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为按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为1999年底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扩展资料: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视作参加医疗保险的时间,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但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应在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60日内,持失业人员有关证件到职介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续接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自愿继续参加医疗保险,可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选择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两种参保模式之一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参保模式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按正常缴费基数(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
参考资料来源:碑林区政府网-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