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一个人的角落27
出纳员工作内容及流程(一)出纳收付程序与规范1、资金收入的一程序(1)清楚收入一来源和金额。出纳员在收到一笔资金之前,应当清地知道具体要收的金额是多少,向谁收钱,收什么性质的钱,再按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其基本业务如下:1确定收款金额。如为现金收入,应考虑库存限额的要求及有关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2明确付款人。出纳员应当明确付款人的全称和有关情况,对于收到背书支票或其他代为付款的情况,应由经办人加以注明。3收到是销售或劳务性质的收入,出纳员应当根据有关的销售(或劳务)合同确定收款额是否按协议执行,并对预收账款、当期实现的收入和收回以前欠款分别进行处理,保证账实一致。4收回代垫、代付及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出纳员应当根据账务记录确认其收款额是否相符,具体包括半单位为职工代付的水电费、房租、保险金、个人所得税,职工的个人借款和差旅费借款,单位交纳的押金等。(2)清点收入。出纳员在清楚收入的金额和来源后,进清点核对。1现金清点。现金收入应与经办人当面清点,如有短缺、假钞等特殊问题,应由经办人负责。出纳员若未发现问题,损失由出纳员负责。2银行核实。银行结算收入应由出纳员与银行核对,如为电话询问或电话银行查询,只能作为参考。在取得银行有关的收款凭证后,方可正式确认收入,进行账务处理。3清点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内部使用的收据。如收入金额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便于资金的安排调度,手续完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