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审查意见如何答复?
《专利法》第二条中关于外观专利的要求是这样描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也就是你的这款设计从外观上看没有什么新颖性,比如是常规的圆形、方形、菱形、椭圆等,这种设计应奇特,并富有美感。新颖奇特,就是别人没有见过的,这是所有专利最基本的特征。外观设计专利还要求美感,可以这样去理解,假如设计一款餐盘,你把它的造型弄成像便池的形状,从新颖奇迹特的角度看,是一款新设计,别人没见过,也没人申请过专利,但它就不具备美感,一见这种设计就让人恶心,作为餐具来申请外观显然不合适。设计除了新颖、美感之外,还应适用于工业应用。比如圆形的阴井盖,它无论怎样放,都不会掉进去,比方形的要科学,应用性强。假如你的这种设计,原来只有方形的,你把它改成圆形的道理是什么呢?是减少占地面积(空间)、还是安全性增强,耐用更持久,色彩更赏心悦目?让您答复,就是让您说明您设计的思想与别人有什么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