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证上的照片是一寸。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的身份证件,具有法律效力。士兵证是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士官)身份的证明,由所属部队司令部发放管理。士兵证号码为七到八位数,从左至右前两位数为军级单位编号,其余五位数为士兵证序号,由各大单位自行编排。
士兵证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违反规定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严肃处理。士兵证的制作和发放费用已由总部统一支出,各单位在办理士兵证时不应再收取士兵的押金。义务兵选取为士官或士官晋升后,如士兵证过期应换发新的士兵证,如没有过期可不换发新的士兵证,在军衔栏填写新的军衔并加盖批准首长印章即可。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的号码是七位数,自左至右的前两位数是军级单位编号,其他五位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序号,由各大单位自行编排。
号码前应当冠以各大单位的“冠字”头,例如沈阳军区为“沈字第0100000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的内芯和封皮应配套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是中国内地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