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但是现在不叫劳动手册,叫做就业创业证,在上海市各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即可办理。
单位不需要准备资料,劳动手册目前改名为创业证,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户口簿。
3、本人二寸证件照二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7、居住地办理的,需出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
扩展资料:
各类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劳动手册》:
1、各类学校应届毕(肄)业生转到地区的,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发给。
2、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通知书,随带被录用者2寸证件照1张,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3、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
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上海市职工调动表》和原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单》,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4、与企业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劳动手册》在签订协议之后,由企业发给。
5、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