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产品”科目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专用科目,“库存商品”科目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所有企业均可使用通用会计科目。如果执行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就用“开发产品”科目,否则,就用“库存商品”科目。
“存货”是报表项目,不是会计科目。建成待售商品房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属于开发产品,在《企业会计制度》属于库存商品。
1、产成品:各种已完成开发建设全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可以按合同规定交付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各种开发产品,包括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及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等。
2、开发用品: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各种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用品等。
3、原材料:用于开发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开发产品的各种材料物资,如钢材、木材、砂石、水泥等。
4、未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企业购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种设备,如电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
5、在产品: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发产品(即在建工程)。
扩展资料
第一,存货项目,主要是企业期末库存、在途和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代销商品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第二,库存商品包含在存货项目中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库存商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