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艺术类综合分按照艺术专业文化成绩不同的权重要求,设定两种综合分计算公式:
1、综合分1=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适用统考模块一、二、三、六(播音、体育舞蹈表演、编导类)对应的各专业。
2、综合分2=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适用统考模块四、五、七、八(舞蹈、影视表演、美术、音乐类)对应的各专业。
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各批次均采用综合分投档。
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院校生源质量,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线的基础上,在录取投档前,将依据各模块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
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模块各批次综合分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按计划数的120%,专科批按计划数的150%划定,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扩展资料:
模块一: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对应的专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等。
模块二:对应的本科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学、电影学等。
模块三: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等,对应的专科专业为国际标准舞、体育艺术表演等。
模块四: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
模块五: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戏曲表演)等。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戏曲导演等。
模块六:对应的本科专业为书法学等。
模块七:对应的本科专业为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美术类专业。
模块八:对应的本科专业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等。
参考资料:
安徽省招生考试院-2019艺术类招生简章
安徽省招生考试院-2019艺术类招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