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岭,历任安徽省亳州市(过去为县级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所长、亳州公安局副局长。亳州合并三县成立地级市后,白玉岭任亳州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支队长,后该支队改为特警支队,其继续任支队长。
2009年7月初,亳州市纪委初步调查认定,从1988年到2008年12月,白玉岭涉嫌收受70余人次贿赂共169万元、贪污13万多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57万元、违反规定经营获利107万元,同时还涉嫌强奸、毁灭证据等犯罪。
2010年5月18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支队长白玉岭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强奸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白玉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款、贪污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