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1月27日深圳不能骑摩托车,深圳仍然有禁摩限电的政策。
根据深圳禁摩限电细则
1、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直接视为情节严重,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从4月1日起,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无论是正常或残疾等其他人群,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扩展资料: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预计于今年年中发布实施)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下一步我市将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禁、限、疏”综合管理措施。
为此,深圳交警将于近期提请市政府在福田、宝安区选一个街道辖区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疏导结合试点管理。
一是在福田区试点街道全面开展禁行、禁售、禁停试点管理,并对仍然存在接送儿童、交通接驳延伸、市场买菜等使用需求的点位规划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或社区微巴作为交通补充服务。
二是在宝安区试点街道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备案登记,做好电动自行车疏导通行区域和限行区域规划,划设机非隔离设施并增设非机动车道。
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旧车回购、免费邮寄、免费换新等政策消化存量,分“行业、公共、居民”三类对人、车、电实施智能信息化备案登记管理。
通过智能化管理手段,对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超速、冲禁令、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及电池温度预警自动记录,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