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如果有个人在没有招惹对方的时候,让对方给打了,然后被打方问他为什么打人,他说以为你用眼睛衡量他了,然后说我能让你在这个市里呆不了,信不信,我说信,然后他就拿酒瓶子又把我砸了,给我打坏流血了,打完人就走了,然后我就报警了,警察来了问了一下情况就走了,受伤的人住院了,那个人警察也没有抓,问警察抓人了吗?他说笔录没做完抓不了人,第二天下午警察来了医院就说有两种方法解决,一,私了,二走司法程序,我选的是二,然后他说没用的,还说头几天有个拿刀砍了人的就拘留几天,还是私了吧,我说走司法程序吧,然后警察就走了,第二天晚上打人的那个人戴个人来和解,谈的时候连推带打的还带威胁性的,还把受害人的吊瓶的药给控到后面了,给被害人点的是空气,最后是医务人员给弄的,又过了一天我问他抓人了吗,没等我说完呢,他就急眼了,说抓不抓人归你管啊,不够刑事案件抓不了,
我想问一下这样行为的够不够抓,够不够刑事拘留,算不算黑恶势力,办案人员算不算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