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巴协议,中国公民赴巴基斯坦,持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者免办签证。持因私护照赴巴基斯坦需签证。
缔约国一方将缔约国另一方已征税的企业利润,而这部分利润本应由该缔约国一方企业取得的,包括在该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内,并且加以征税时,如果这两个企业之间的关系是独立企业之间的关系。
该缔约国另一方应对这部分利润所征收的税额加以调整。在确定上述调整时,应对本协定其它规定予以注意,如有必要,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相互协商。
扩展资料:
如果缔约国一方习惯于以企业总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所属各单位的方法来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则第二款规定并不妨碍该缔约国按这种习惯分配方法确定其应纳税的利润。但是,采用的分配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应与本条所规定的原则一致。
不应仅由于常设机构为企业采购货物或商品,将利润归属于该常设机构。在第一款至第五款中,除有适当的和充分的理由需要变动外,每年应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利润中如果包括有本协定其它各条单独规定的所得项目时,本条规定不应影响其它各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巴(巴基斯坦)税收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