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州为例,以工程款为诉讼标的,律师费标准为基础费1000-8000元,15万元按比例加收5%,即8500元-15500元之间。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本标准下浮10%—20%范围内适当优惠。
扩展资料: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