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0
新型产业用地。
2、M1
一类工业用地亦称普通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3、M2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4、M3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扩展资料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用地管理介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七条 区块线一级线内规划工业用地应予以严格保护,原则上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和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含轨道车辆段、停车场上盖开发)、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在公共配套条件支撑的情况下,位于已建成或近期规划建设的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可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但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该区块总面积的10%。在区块线内安排上述用地功能,需同时满足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并按程序调整城市规划。
区块线内已规划为其他用途(包括居住、商业、道路、配套设施等)的用地,可按照已批准的城市规划予以实施。本办法施行前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可按照批准的更新方向予以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政府在线-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政府在线-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用地性质(用地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