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办理条件:
1、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证明。
2、申请人申请注册前,需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附件材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有红印的页面均需复印)
《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申请增项专业注册提供,正反面内容均需复印);
1)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2)申请人与执业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执业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3)《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4)申请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的继续教育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1、《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