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市购房新政出台,对买房,卖方有何影响

2020-10-27 社会 112阅读
①3月17日,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认房又认贷
317新政摘要:北京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住房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有贷款记录的,再买住宅算2套,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非普通住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最高贷款年限从之前的30年缩短为25年。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②3月22日,北京购房资格从严,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成连续60个月
继3.17楼市调控新政发布后,3月22日,北京市地税局、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公告,对北京购房资格审核中的纳税记录进一步从严,“连续5年纳税记录由过去的每年至少1次”改为“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 3月23日,北京停办异常形态房屋登记手续,过道学区住房不予入学
北京市住建委3月23日已通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包括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车库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手续。3月23日晚,北京市教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提出打击过道学区住房现象的措施,推出三个“一律不”原则。即过道房一律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律不准上户口、一律不作为入学资格,以防止恶意炒作此类学区住 房的现象发生和扩大。
④ 3月24日,北京无收入大学生购房原则上按二套房贷发放
央行营管部、市银监局、市住建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严房贷的审批,无收入大学生购房原则上按二套房贷发。
⑤ 3月24日,北京离婚1年以内申请人购房贷款,均按二套执行
3月24日,央行发布通知,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⑥ 3月26日,北京市教委深夜发文降温学区住房,各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市教委布消息:今年起,除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外,本市所有中小学校未经市教委同意不得到外地办学,各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⑦ 3月26日,北京商业办公产品限购,不得出售给个人!
自3月26日起,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⑧ 3月29日,北京市发改委:中介同一业务员严禁一年内买卖同一套房
对于开发商和中介的行为,市发改委在一份公告中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不宣传、不炒作“学区住房”概念,公司内外网屏蔽“学区住房”等敏感词汇;不违规受托出售“过道房”以及面积过小的平房;不做“公证房”交易,不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
⑨ 3月30日,北京教委/住建委联手调控学区住房,单价超过15万的房产不得挂网
为遏制学区住房炒作现象,北京市教委正研究论证扩大“多校划片”政策,并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具体的学校学位。北京市住建委也继续加大火力!近日连续加码针对学区住房的价格管控力度,明确通知中介机构对于单价超过15万的房产不得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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