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秀区
办理地址:越秀区海珠中路72号
办理地址:越秀区东华东路363号
办理地址:越秀区广园西路123号
联系电话:87773411
二、荔湾区
办理地址:荔湾区光复中路245号
办理地址:荔湾区鹤洞路42号之三
联系电话:83117462、81561671
三、海珠区
办理地址:珠区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
联系电话:84221648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