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贷款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并经过年检手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并取得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3、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法人代码证书;
4、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5、已在本公司开立存款账户;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恪守信用;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企业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上级单位同意企业向本公司申请贷款的批准文件。
补充条件:
一、具有有权机关批准的完备手续。
二、项目经济效益好,有还贷能力。
三、本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已经批准下达。
四、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后的生产条件已安排落实。
五、项目投资计划中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扩展资料:
住房商业贷款贷款利息: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
贷款天数=实际公历天数(如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24日应该为1月实际天数+2月实际天数+3月实际天数+4月实际天数+5月24天)算头不算尾.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均为年利率
计算方法分两种:
(1)定期计息
定期计息的贷款,规定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季末月21日起至本季末月20日止。
计算公式=计息积数×(贷款年利率÷360)
(2)逐笔结息
逐笔结息即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贷款年利率÷36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