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办理:
办材料:
一、食品卫生:
1、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局,生产工艺流畅的设计图纸,周围环境条件及有关资料.
2、生产经营食品的品种、配方及贮存条件.
3、生产设备、容器、包装材料的有关资料.
4、产品标签、说明书.
5、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
6、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7、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8、新、改、扩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提供建设项目卫生审查、验收认可书复印件.
9、饮食行业餐饮具消毒的有关资料.
10、十堰市城区居民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流动人口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1、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申办程序: 新、改、扩建项目审查验收合格→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 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 申请办理卫生许可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卫生监督人员到现场验收合格 → 发放卫生许可证。
二,办理工商执照: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 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