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过户后需要多久可以再次售卖

2022-08-01 社会 178阅读

10日内。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预购的商品房在登记备案后竣工前再转让的,当事人应当自转让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市、县房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未付清购房款的,预购人应征得预售人的书面同意;

(二)已付清购房款的,应由预购人书面告知预售人。

未按前款规定转让的,转让合同对预售人无效。

 扩展资料: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五十条 以房地产设定最高限额抵押的,可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预期债权的最高限额。债权结算后债权数额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担保额;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不属担保范围。

由银行代付房款的预购商品房(包括预购政府优惠出售的房屋)贷款抵押或在建房屋抵押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抵押合同签后30日内向市、县房管机关申请办理抵押预登记。

第五十一条  房屋在债务履行期限内竣工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凭预登记证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预登记期间,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再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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