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
1979年10月,中央下发《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得以全面恢复,同时,迅速建立起了各级机构。
1980年1月,中国人保驻伦敦联络处成立。
1982年,中国人保恢复办理人身保险(寿险)业务。
1986年,中国保险业教育上了新的层次——南昌保险学校成立。
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
1998年10月7日,国务院发文,撤销中保集团,三家子公司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1999年1月18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人保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02年5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纽约代表处开业典礼在美国纽约隆重举行。这是继伦敦代表处之后,中国人保在海外设立的第二个分支机构。
2003年7月19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后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同时发起设立了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保财险作为内地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中国财险(上市代码2328)正式在港挂牌交易,由此成功拉开了内地金融业进军海外资本市场的序幕。
2012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财政部2011年度绩效评价中荣获“优(A类AAA级)”的最高评级,成为国内保险业唯一一家获得该评价的公司。A类AAA级是财政部绩效评价结果的最高级。